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拟对到期未办理结题的项目进行集中提醒和清理。现就结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办理
依据《宁波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宁大政【2020】80号)规定,横向项目办理结题后,学校将剩余经费全部转入个人发展基金中,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不再受预算控制。目前,不少横向项目完成研究任务后,未办理结题手续,造成项目长期挂帐,学校无法及时进行经费清理结转,也无法及时将科研资料完整移交到学校档案馆存档。务请到期未结题的横向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题手续。到期未结题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办理注意事项
1.结题办理流程请见附件5《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办理流程》。也可查阅人文社科处网站“服务中心--横向”栏目中的“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办理流程”有关结题要求。
2.因委托单位已经解体或人事发生变更等各种原因,目前无法获得有效结题证明的,请项目负责人本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宁波大学人文社科横向项目结题申请承诺书》(附件2)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结题材料,交社科处办理结题手续。
3.因调离、离职等原因,单位无法联系上项目负责人的,请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宁波大学人文社科横向项目终止申请》(附件3),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人文社科处备案。
4.因故需延长研究期限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宁波大学人文社科横向项目延期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交人文社科处备查。
5.对逾期两年以上的项目,既未办理结题又没延期申请的,学校将于今年11月统一作“终止”处理。
三、集中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
联系人:舒运来 联系电话:87609129 短号:594731
受理地点:安中楼301室 邮箱:shuyunlai@dianjing88app.net
人文社科处
202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