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网上创业实践网店创新学分的工作现已开始。大家将申请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于3月13日17:00之前上交。
联系人:学院生涯规划部 朱同学
联系电话:510284
附:1、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注册;
2、开店时间必须达到6个月以上;
3、若已申请,现达到新等级,可补差额学分(0.5学分);
4、网店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等级
|
学分
|
1-2钻或相应等级
|
0.5学分
|
3钻以上或相应等级
|
1.0学分
|
注意:每店限报1名
注意:由于近期新教务管理系统正在调试,学生不用到教务管理系统上申请,由学院统一上交到学生处,由分管部门统一输入。
申请表下载
学工办
20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