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青年教工职业发展规划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宁波大学2012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本次推荐工作与“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配合学校此项工作,学院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评选对象范围:
(一)09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的,具有正高、副高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二)09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的,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教研工作量及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3.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优秀。近两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两次以上优秀,其余为良好。
(二)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教研工作量及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3.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优秀。近两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两次以上优秀,其余为良好。
三、评选进程:
(一)5.14-5.19由院学生会、研会广泛发动学生通过各种形式推荐学院内“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的候选人每班各推1名,报院学生会、研会。附推荐表格
(二)5.20-5.21由院学生会、研会通过推荐票数的高低确定“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的候选人各5名,报学院党委。
(三)5.22-5.27学院党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各2名(至少1名,超过1名时作排序),并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
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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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
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