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校《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意见》要求,现将退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学校规定2012届本专科毕业生正常退宿时间为6月11日至15日,对尚未签约的毕业生可延长至6月29日;硕士、博士毕业生正常退宿时间为6月18日至28日。
2.今年我校(除科技学院外)毕业生离校工作继续采用电子离校的形式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说明详见附件。科技学院学生按学生社区正常退宿程序进行办理。
3.申请校外住宿的毕业生请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113办公室(本部公寓5#楼)办理电子退宿手续。
4.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若要提前安排住宿的,请在办理完电子退宿手续后再申请入住;延长学业的住宿学生,仍要续住的,根据“先退宿后入住”的原则重新申请住宿,办理时间:6月7日至15日。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5.在办理离楼手续时,请同学们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的,请主动赔偿后再办理退宿手续。
6.所有毕业生应在办完退宿手续之日起两天内离楼,延期
者按《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宁大政字〔2007〕104号)有关规定处理。
7.退宿离楼时请到管理员处登记,最后离楼的同学务必关闭门窗和水电开关,并将寝室门及阳台门钥匙交还给所在楼管理员。
8.毕业生离校期间,请同学们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可疑人物,请及时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或报告管理员。
9.办理退宿手续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带走自己的物品,否则按丢弃物品处理,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住宿学生本人负责。
10.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楼内各项设施和公共财物,做到文明离校。
附件:
宁大2012届毕业生电子退宿办理流程及说明
1.电子退宿办理流程:学生社区网(//sgzx.dianjing88app.net)上下载退宿手续单(编号:HQSG/QR08-2010)→到本楼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凭管理员开具的退宿手续单第二联到各办理点办理电子退宿登记→到各学院办理离校手续。欠住宿费、水电费的同学,请在结清费用后再办理电子退宿手续。
2.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提前申请入住的,以及延长学业申请住宿的同学,根据“先退宿后入住”的原则重新申请住宿,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住宿申请表》或《宁波大学学生住宿申请表》(在“学生社区”网//sgzx.dianjing88app.net上下载)→本科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到录取学院进行审批→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113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凭住宿安排通知书到安排的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3.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电子退宿办理点分布情况:
住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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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退宿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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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宿舍、东门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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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公寓5号楼003宿管办公室,电话:876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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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公寓、南门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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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公寓9号楼100宿管办公室,电话:876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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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公寓、西区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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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公寓2号楼宿管办公室,电话:876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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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一村、北区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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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二村10号楼宿管办公室,电话:8760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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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毕业班同学对此有疑问的,可根据上文中的联系方式直接询问宿管中心,亦可联系学工办龚小虹老师(667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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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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