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确保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和规范,了解我院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家庭等状况,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现决定建立2012-2013学年贫困生档案。该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作为国家、学院等助学金评定、勤工助学申请等工作的依据。请各班级本着对贫困学生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认真建立贫困生档案。
一、档案建立程序、方法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填写《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见附件),其中《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需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注:公章必须为民政部门公章,其他如街道、社区等公章均无效);
3、经班级、班主任评议并在申请书上填写具体意见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工办;
4、学院汇总后建立学院贫困学生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二、具体时间安排
7月19—暑假 填写两份表格,其中《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
9月7日—9月16日 班级评议
9月17日 上交学工办(个人表(只需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9月19日——9月21日 公示 受理投诉
三、说明
1、各班级根据本班级学生家庭贫困情况,将贫困学生按贫困程度进行排序。
2、贫困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更新一次,新生报到后在新生中进行统计、充实;已经列入贫困学生档案的学生,若有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各班级要及时调整名单;未列入贫困学生档案的学生,若有家庭或个人重大变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班级要及时列入贫困生名单。贫困生名单发生变化后要及时与学工办联系。
联系人:吉星老师 电话:87600058、6513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2、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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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