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我校于今年起,开始进行“校长特别奖学金”的评选,该奖项专门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公益、专业学习、学术研究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倡导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全校公开评选出30名校长特别奖学金获得者。
二、推荐条件
(一)不受《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12)98号)》第三条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条件的限制。
(二)符合以下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
(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殊专长和潜质,或者对一些冷僻、人才稀缺的学科领域有深入了解、有一定独到见解,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
(3)在其他方面取得特殊业绩,对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申请表》,其中事迹材料(另附)不得少于1000字。申请材料纸质稿(一式五份)和电子稿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学工办,逾期作自动放弃。联系人:吉星,联系电话: 87600058,联系地址:博观楼203-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学院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提出获奖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后,择优推荐校长特别奖候选人。
(三)学生处初评。学生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按照学生的特长和业绩提出“校长特别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人选,作为公开差额评选候选人。
(四)公开评选。10月底11月初(具体时间待定)组织“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大会,获奖学生推荐人选现场作自我展示和介绍(可采用演讲、PPT等多种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评审组和群众评审组进行现场投票评选。全面考核学生在学业成绩、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特长经历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好中选优以差额方式评选出校长特别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五)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公开差额评选提出的校长特别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网(//my.dianjing88app.net/)以及宁大学工(//ndxg.dianjing88app.net/index.asp)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公开监督(监督电话:87600222)。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全校获奖名单。
学工办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宁 波 大 学 校 长 特 别 奖 学 金 申 请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