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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转发:关于开展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30 阅览数:

宁大团字〔201235

关于开展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辩论氛围,给同学们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传递辩论知识,发掘和培养优秀辩论人才,提高我校学生的思辩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信仰对话

二、主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法学院团委、校学生会

四、时间安排:201111-12

五、组织要求:

1.各学院本着自愿原则组队参加本次比赛,但应在报名截止之日(1171200)前向辩论赛组委会做出参赛报名(报名表见附件二)或放弃的明确表示。每个学院报1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伍由8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教练1名,辩论队员6人,参赛队员须为本院在读学生,上场队员须为报名表中6名队员,中途不得替换队员;

2.赛制规则详见附件一。

六、奖项设置:

1.团体奖: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冠军、亚军、季军;

2.个人奖:宁波大学第九届辩论赛优秀辩手(由每场辩论赛获得最佳辩手称号的选手获得)。

七、相关要求:

1. 各学院团委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同学参与到辩论活动中去,主动关注、支持本学院辩论队的比赛,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参与热情,繁荣“与信仰对话”的文化氛围;

2. 各学院团委要积极调动高年级的同学参加本次比赛,积极鼓励、动员广大教师参与到学生的比赛当中,做好辩论赛事的指导及后勤保障工作;

3. 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学院优势和师资资源,将优秀的学生和教师推荐到辩论赛的指导、评判的第一线,为学院、学校争取更多的荣誉。

八、未尽事宜请联系:

法学院团委:吴敏,联系电话:8473

校团委:毛璇, 联系电话:9091

校学生会:胡方兴,联系电话641747

附件一: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赛事规则

附件二: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报名表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