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总结与评优的通知》(甬教德〔2019〕332号)文件的要求,我院2019年度宁波市“优秀大学生”、“大学生励志标兵”推荐参评人员基本确定。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召开评审会议,现场票决,拟推荐范航代表我院研究生参评“优秀大学生”、江春华代表我院研究生参评“大学生励志标兵”,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7日——12月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到实验楼416-1学工办反映,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876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