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以下学生院级处分的决定
各位同学:
近日,学工办在检查中发现我院个别寝室和同学违规使用或储藏违禁电器,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院级警告:
丁庆立(小教本111)
潘晓军(学前本101)
韩信忠(学前本101)
姚益宁(学前本101)
孙梁宬(小教本105)
以下同学虽未持有或使用,但知情不报,给予院级通报批评:
戚鑫栋(小教本111)
丁一革(小教本112)
陈恩慈(小教本113)
上述同学该年度非学业因素中“文明守纪”一项不能评优。望我院同学都能够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在寝室违规使用或储藏违禁电器,争做一名合格的师范生!
电竞博彩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