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团委通知:
各分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完善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制度,根据《宁波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宁大党[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2012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弘扬时代精神 践行核心价值
二、 活动内容
根据《宁波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细则》(附件一)的规定,2010级学生将以必修课形式参加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简称“思政课实践”),实践考核合格后获得1.5个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分。作为必修课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由社会问题调研和社会实践两个环节组成。各分团委要密切围绕活动主题,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同学成长成才需求,组织学生参加调研、实践。
(一)调研环节
各团队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开展调查研究的实际条件等,参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的《关于公布宁波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2012年社会实践调研选题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附件二),选定调研主题,在调研导师指导下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调研报告。各团队可以在《选题指南》以外自主选择调研主题,但所选主题及研究计划必须经过团队调研导师的审核认可。
(二)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要求各团队结合实践基地特色和条件,设计能体现大学生服务能力、奉献精神的活动主题及活动载体,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开展各类各项实践锻炼及志愿服务活动,在劳动、锻炼、服务中做贡献、长才干。
校团委鼓励各团队继续开展以下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
1.“三下乡”志愿服务专题实践活动。继续发扬传统“三下乡”志愿服务的精神,整合学校与服务地的相关资源,开展教育帮扶、医疗卫生、科技支农、文化宣传、科普反邪等志愿服务活动。(1) 教育帮扶:开展课业辅导、爱心捐赠、亲情陪伴活动,开展教师交流分享活动,开展探索高校与落后地区学校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2)医卫宣传:开展医疗诊治、卫生知识普及、新医改方案宣传活动,参与红丝带健康包“百校进千企”活动,将红丝带健康包向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发放。(3)科技支农:组织学生根据前期基层需求调研结果选择服务地,通过举办农业知识培训班、远程信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利用互联网平台举办农产品营销比赛等方式,传播推广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解决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4)文化宣传:通过开展“党史我来讲”、“家乡美·走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摄像采访报道、“爱国歌曲大家唱”、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图书捐赠等活动,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5)科普反邪:开展科普宣传、社区服务、调查研究、播放科普影片等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
2.“蓝色海洋·青春建功”专题实践活动。浙江省是海洋大省,宁波大学是宁波市与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特色高校。相关学院可以组建专题实践团队,充分发挥宁波大学海洋学科的优势、特色,利用“世界海洋日”、“全国海洋宣传日”等有利契机,发挥我市及舟山等地区的海洋环保基地、海洋科技教育基地、海洋科教岛等作用,通过开展“蓝色海洋·爱我蓝疆”宣传教育、面向公众的社会咨询、海洋科普教育、海洋开放日等活动,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宣传海洋、认识海洋,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海洋意识,大力弘扬海洋文化和海洋精神。组织开展以“蓝色海洋·海洋环保”为主题的调查研究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生态文明调研课题研究成果,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海洋经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3.“安中爱心接力计划”实践服务团。在去年“安中接力计划”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组建实践服务团,走进安中希望小学,开展义务支教活动。评估部分希望小学运行现状、了解部分学校的教学设施及急需改善的办学条件等,通过与地方媒体的合作,推动全社会对安中希望小学的关注和支持。
4.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践服务团。继续与宁波市关工委合作,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服务对象,开展针对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支教、爱心帮扶等活动。校团委鼓励相关团队开展针对于外来务工子女学习、生活、成长、心理健康以及社会对这一群体的保障体系建设等主题的调查研究活动。
5.创新创业专题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暑期社会实践这一平台,积极围绕社会需求开展科研创新及创业实践活动。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及实践检验,提高省新苗计划、校SRIP重点课题等主要学生科研项目的研究质量,培育大学生科研创新及创业活动成果。
校团委鼓励各实践团队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在实践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实践主题。
三、 工作要求
1. 组织:本次社会实践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因2010级学生将通过实践获得必修课学分(思政理论课1.5学分),原则上需单独组队,并符合以下几个要求:1)每支小分队人数以10—15人为宜,2)时间应不少于10天,每支小分队配备指导教师两名:一名为思想政治理论教师(以下简称“调研导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各团队分配带队教师;另一名由校团委教师、各学院辅导员、分团委书记、班主任等思想政治工作者或学科专业教师担任(以下简称“实践导师”),学生在组队阶段自主联系确定。
学校鼓励除2010级外的其他学生积极组队参加社会实践。实践团队可以有选择地参加调研或实践活动,可以参加学校对社会实践活动的评奖评优,但不参与学校对实践团队及个人成绩的评定,不能获得必修学分。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和往年传统社会实践活动相同。
2.策划:在实践的策划、准备工作中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紧扣主题,集思广益,发挥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指导老师对策划方案进行总体把关,要整合各种资源为顺利开展实践活动创造条件。
3.基地:原则上要求每个实践团队都要有一个固定的实践基地。为加强我校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发挥已建成基地的示范作用和资源优势,各团队要在策划实践方案时加强与已建成基地的联系,巩固已有基地,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开辟新的社会实践基地。
4.实施:各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实践调研,并按要求填写《宁波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报名登记表》(附件三)。调研导师主要负责指导实践调研的开展及调研报告的撰写。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正式开始前,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安排指导老师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包括调查问卷的设计、开展调查的方法、如何撰写调查报告、社交礼仪、安全教育和媒体宣传等内容。实践导师主要负责小分队在实践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
5.宣传:请各团队积极组建社会实践微博,并充分利用微博、社会实践专题网站(//54.dianjing88app.net/practice/)和社会实践活动简报,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宣传推广社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团队、个人、事迹,并及时做好普遍性、规律性的总结提炼。
6.安全:各分团委应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安全问题,各团队指导老师要总体负责实践活动指导和安全教育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考核与表彰
(本部分内容均只针对2010级学生)
1.考核: 2010级学生将在实践结束后进行统一考核,暑期社会实践以团队为单位进行评级打分,分别对团队的实践环节和调研环节进行考核。
调研环节考核主要依据调研主题、调研过程及调查报告的质量,由调研导师进行评分,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良好、合格及以下的比例为30%、50%、20%。调研成绩将作为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选的重要标准。有虚构调查样本及调查数据、抄袭调研报告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调研报告判定为不合格,其所在团队的社会实践课程总成绩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实践环节的考核依据主要是社会实践记录、实践报告及辅助性证明材料,由实践导师评阅,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学生个人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实践、调研环节有任一环节成绩为不合格的,团队所有成员成绩均为不合格,团队成员需在下一年暑期重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c1]
具体考核标准参见《宁波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细则(试行)》(附件一)。
2.表彰:社会实践结束后,团队和个人要及时总结,按要求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学院分团委(具体详见八月中旬下发的《宁波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通知》)。各分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要及时汇总本学院的社会实践材料。校团委将对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和奖励。根据实践成果评选出今年的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单位、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先进个人,并编辑社会实践成果汇编和优秀作品集。
五、工作流程
(此部分内容如无特别说明,则只针对于2010级学生实践团队。)
1.报名登记。5月29日,校团委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各学院开始组织报名。
2.资格审查。6月10日前,各团队向学院分团委上交《宁波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报名登记表》(附件三)各学院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核组队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
3.上报组队一览表。6月12日,各学院向校团委上交2012年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队(必修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四)。
其他年级学生实践团队组队信息请另外填写2012年宁波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非必修课程)团队信息一览表。(附件五)
4.开设课程。6月15日前,教务处根据汇总情况开设社会实践课程;马克思主义学院审议2010级调研主题、分配调研指导教师。
5.学生选课。6月22日前,参加社会实践的2010级同学登陆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根据报名组队情况选择相应课程。
6.完成组队。6月25日前,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核团队调研主题,并根据团队调研主题选择情况,为各团队配备调研导师,将相关信息在学院和校团委网站同时公布。
7.组织培训。6月25日~6月29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专题培训,各分团委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8.组队出征。培训完成后,校团委将组织社会实践出征仪式。
9. 实践、调研。各团队利用暑假期间开展社会实践及社会调研活动。实践导师必须随时跟进、指导团队开展具体实践活动。
10.上交材料。9月10日~9月14日,各团队将实践记录表及调研报告上交至所在学院。校级团队直接上交至校团委。
11.评定成绩:9月17日~9月29日,思政课老师完成调研报告的评阅;专业老师完成对社会实践的评分,并根据学生社会实践和调研报告两方面成绩评定学生总成绩
校团委根据省、市社会实践评比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相应荣誉评审。
12.评比表彰:10月,校团委召开2012年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大会。
未尽之处请咨询校团委,联系人:陈俊余,毛丽敏,电话:87600246,52857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联系人:周鹏、王丛颖,电话:87600057,624180.
附件一:《宁波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二:《关于公布宁波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2012年社会实践调研选题指南的通知》
附件三:《宁波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报名登记表》
附件四:2012年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队(必修课程)信息汇总表
附件五:2012年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队(非必修课程)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