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的理念,营造学院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同时为鼓励学院心理委员为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献计献策,表彰优秀的心理委员工作者,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担任心理委员满一年以上;
2、工作积极、主动、负责、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学院“心理健康工作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4、举行班级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或其他心理健康活动至少两次;
5、按时参加心理委员会议、培训;
6、《心理委员工作周报表》上交及时,且能如实反应本班级同学心理状况。
二、评选比例与程序:
1、优秀心理委员每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份进行;
2、心理委员必须提交《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3、优秀心理委员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办法说明:
评选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竞博彩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9.12.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