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大团字〔2012〕35号
关于开展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辩论氛围,给同学们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 传递辩论知识,发掘和培养优秀辩论人才,提高我校学生的思辩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信仰对话
二、主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法学院团委、校学生会
四、时间安排:2011年11月-12月
五、组织要求:
1.各学院本着自愿原则组队参加本次比赛,但应在报名截止之日(11月7日12:00)前向辩论赛组委会做出参赛报名(报名表见附件二)或放弃的明确表示。每个学院报1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伍由8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教练1名,辩论队员6人,参赛队员须为本院在读学生,上场队员须为报名表中6名队员,中途不得替换队员;
2.赛制规则详见附件一。
六、奖项设置:
1.团体奖: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冠军、亚军、季军;
2.个人奖:宁波大学第九届辩论赛优秀辩手(由每场辩论赛获得最佳辩手称号的选手获得)。
七、相关要求:
1. 各学院团委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同学参与到辩论活动中去,主动关注、支持本学院辩论队的比赛,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参与热情,繁荣“与信仰对话”的文化氛围;
2. 各学院团委要积极调动高年级的同学参加本次比赛,积极鼓励、动员广大教师参与到学生的比赛当中,做好辩论赛事的指导及后勤保障工作;
3. 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学院优势和师资资源,将优秀的学生和教师推荐到辩论赛的指导、评判的第一线,为学院、学校争取更多的荣誉。
八、未尽事宜请联系:
法学院团委:吴敏,联系电话:8473;
校团委:毛璇, 联系电话:9091;
校学生会:胡方兴,联系电话641747。
附件一: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赛事规则
附件二:宁波大学第九届全校辩论赛报名表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