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2018-2019学年校历”安排,对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作如下规定: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 全校学生2019年1月21日放寒假, 2月20日返校报到。
2.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开楼时间安排为:2019年1月25 日封楼,2月19日开楼。
3. 寒假期间省内同学原则上须全部离校;确有特殊原因须在校住宿的省外同学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留宿申请;因导师要求留校助研的研究生与本专科生同步申请;寒假留宿学生集中安排住宿。
4.留宿由本人填写《宁波大学寒假学生住宿申请表》(学院制)(申请学生需经留校负责人审批签字,留校助研的研究生另需请导师签字确认),于12月29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学院备案。
5.各学院于1月4日根据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制定的《2019年宁波大学学生寒假住宿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以及学生提交的《宁波大学寒假学生住宿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一楼社区小站,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邮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后,将于2019年1月10日公布留校住宿人员名单,具体安排情况另行通知(通知公布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公告栏及学生社区网上)。
6.为加强寒假期间学生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现面向假期留宿的同学招聘助管员若干名,男女不限,有意者须在社区网上下载《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勤工助学申请表》,填写好后,请于12月29日前上交至学生社区服务中心109办公室。
7.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在检查好室内安全情况(切断电器电源、关闭供水阀、关好门窗等)后,须告知宿舍楼值班员并一同复查,贴上封条,办理好离楼相关手续。
附件:宁波大学寒假学生住宿申请表(学院制2018)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18年 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