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性资助向发展性资助过渡,学校决定开展公益服务类、其他资助类发展性资助项目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本项目的评定工作本着“择优立项、资助育人”的原则进行,在成员特质契合度、项目新颖性、项目成熟度和可操作性等方面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发展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组织机构
此项工作由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各部门负责配合宣传、解读发展性资助相关政策,负责学生初步审核筛选,负责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三、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和以全日制非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为负责人的团队。学生名单以当学年建立的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明细为准。
四、项目类别
(一)公益服务类项目。学生可根据学生发展、校院特点、社会现状等情况,选取关心的角度开展公益服务项目。
(二)其他资助类项目。学生可以结合社会调研、学业提升、国际交流等项目申请资助。
每类资助项目均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档次,项目周期为一年。
五、申请条件
(一)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以项目方式提出申请。
(二)项目内容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三)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开展项目、自主完成项目总结等工作。
(四)每个团队项目原则上应配备指导教师1名。
六、工作程序
2019年9月10日之前,学生个人或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完善申报材料。各申请人将纸质申请表交送至实验楼416-1齐老师处,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qibailong@dianjing88app.net。
七、资助名额
(一)公益服务类项目
重点项目:全校不超过5项
一般项目:全校不超过11项
(二)其他资助类项目
重点项目:全校不超过3项
一般项目:全校不超过8项
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予以增减。
八、资助金额
(一)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4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000元。
(二)凡中途撤项、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学生发展服务处可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资助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同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项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老师
办公地点:西区实验楼416-1
联系电话:659697
附件:1.宁波大学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书
2.公益服务类、其他资助类发展性资助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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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9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