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预算编制要求,2019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作现将提前启动,即日起开始申报。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具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srip等校级科研项目,至今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二、资助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一)资助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二)资助经费为:
(1)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800元/项;
(2)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人文社科类2000元/项。
三、推荐和评审原则
(一)实行限额推荐原则。2019年度推荐项目数根据学院非毕业研究生数、结合2017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率进行分配,我院今年拟推荐重点项目2项,拟推荐一般项目10项。
(二)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一律不推荐。
(三)学院评定,根据得分进行排序。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并进行排序,确定推荐资助类别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四)学校资格审查,确定资助类别。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2月25日-3月6日)
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3)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附件4),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学工办(实验楼416-1)解老师处,同时将《申请书》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文档发至院研会科研部邮箱911985824qq.com。(以:科研创新+XXX、科研创新申请书+XXX、科研创新评审表+XXX命名)
(2)学院评审(3月7日—3月13日)
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推荐项目。
(3)学院公示(3月13日—3月15日)
学院将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于3月15日前报研工部。
五、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即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具体按照《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注:
1、承担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2、个人已主持其他学生科研项目,如参与本次项目的申报需提供曾主持项目的结题报告、或申报书(电子版),证明非一项研究多次申请立项;
3、申报项目与导师课题内容相近者,需详细说明该申报项目与导师课题的区别,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一律不推荐。
联系人: 解老师 87600058
地 点: 实验楼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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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