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我院2021-2022学年助学金认定工作基本完成。经学生申请、班主任审核、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定出第一轮121名学生(见附件),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4日——11月7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到实验楼416-1学工办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4-8760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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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