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 《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188号)、《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宁大党〔2015〕2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等文件要求,本学期将组织2019年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办法
1.2019年校教学研究项目分为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额和研究经费由各学院根据专业与学科特点、学院发展规划等自行确定。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研究经费一般不低于一万元,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经费一般不低于五千元,研究经费原则上按立项和验收通过分次进行划拨。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未立项申报项目(见附件4),负责人符合立项资格的,填写《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后给予直接立项。
3.评审采用匿名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应聘请院内外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统一审核。
4.学校审核通过后,经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发文。
二.立项及结题要求
1.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须围绕一流专业建设,并根据立项指南进行申报,结题要求至少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以宁大政办〔2014〕7号《2014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教职工用)》为准)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
2.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可根据教学、教学管理活动中的实践需要自行选题申报,结题要求至少公开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
3.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一般不超过2年。逾期两年仍未通过验收的,给予终止课题研究,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
4.有在研项目和三年之内记录不良信誉的不得申报。(名单详见附件5)
三、重点项目立项指南
1.双一流高校卓越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2.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研究
3.专业质量评估与专业认证研究
4.专业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研究
5.国际化专业建设策略研究
6.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
7.课程考核和评价机制研究
8.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体系研究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请于11月30日前将下述材料纸质稿交姚艳处,电子稿发姚艳邮箱:[email protected] ,之后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立项项目名单上报学校。
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1份,学院存档用)。
2.《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评审表》(附件2)(一式5份,学院评审用)。
五、联系人
姚艳,教务办:实验楼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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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