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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师范生教育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0 发布作者:电竞博彩 阅览数:
    2011年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各项准备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宁波大学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06〕11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教育实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一、教育实习时间
在有限的实习期间,为了让我校师范生能对中学各个教学环节得到更多锻炼,同时也考虑到实习点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11年本科各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时间初步拟定在2011年9月19日(第三周周一)至11月18日(第十一周周五),为期8周;专科各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时间初步拟定在2011年9月19日(第三周周一)至11月4日(第九周周五),为期6周。
    二、教育实习组织
相关学院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相关专业系主任、专业教师、院教学秘书、学工办成员、班主任组成。
教务处负责与市、县、区教育局、实习点的联系和协调及全校教育实习工作的总体布置和协调,相关学院负责各专业所在实习点的教育实习工作具体联系和落实。
    三、教育实习前两点要求
一、须参加教师教育相关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微格教学、普通话等课程的学习,经考核合格(其中普通话等级中文专业应为二级甲等以上,其它专业为二级乙等以上),方准许参加教育实习。
二、须参加宁波大学第五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暨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五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选拔赛,并做到人人过关,方准许参加教育实习。
  具体工作日程根据各系主任在动员大会上的时间安排为准。
 
 
教务办
201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