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选修工作做如下安排:
1.2月28日—3月5日,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后,进入开放实验室系统/课程管理,开设本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填写开放地点和开放时间。
2.3月6日—3月8日,学院对项目开设情况进行审核。
3.3月9日—3月18日,学生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后,进入开放实验室系统,进行项目选修;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对选修学生进行遴选,确定选修学生名单(指导教师未明确退回的,在时间截止后默认为同意学生选修)。期间,学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询选修进展,选修于3月18日截止。
4.3月20日起,选修学生与指导老师联系,预约确定实验时间、地点,按照要求参加实验。
5.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3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保证开放实验的质量,每个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的同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须团队合作且团队成员有明确分工的项目,同期选修团队不得超过3个,每个团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5人,团队不超过5个。请指导教师严格控制选修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开设选择及对人数可进行删减。每位学生每学期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一般以能获得0.5或1个开放实验学分为限,各学院应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学院和实验室应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实验进展情况,建立开放实验档案。
联系人:蒋世婕 电话:87600273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