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教务处通知:因计算实习工作量需要,要求各位实习课老师上交2010(2)、2010(3)、2011(1)学期的实习计划、记录表及总结(交纸质稿一份,并发电子稿至:[email protected])。请各位老师务必在11月23日之前上交教务办,以免实习工作量漏算。
2010(2)、2010(3)、2011(1)学期实习课程列表
实习计划、记录表
联系人:姜怡 电话:807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教务办 201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