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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本学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与结对教师信息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3 阅览数: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宁大政2012【85】号)和《宁波大学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149号)中“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的培养,充分发挥优秀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的文件精神,本学年我校将启动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本学年教学导师与青年教师的结对工作。
一、教学导师的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和优良教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对工作认真负责。
2.具有与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相同或相近的学科背景,能够进行有效指导。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一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业绩突出的讲师也可担任青年教师教学导师。
二、结对指导青年教师条件
1.最近一年引进的无高校教学经历的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不满3年,愿意结对指导的青年教师。
3.学评教连续排名后20%,并经学院认定需要结对指导的青年教师。
三、工作程序
1.符合结对指导条件的青年教师填写《宁波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指导结对信息表》(附件1),交学院教务办。
2、学院审核《结对表》并根据青年教师实际情况,以双向选择或指派的方式,为青年教师安排教学导师。原则上1名导师指导1名青年教师,特殊情况可指导2名。
3、学院将结对情况汇总后,填写《宁波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指导结对信息汇总表 》(附件2),与《宁波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指导结对信息表 》一并交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汇总后,予以网上公布。
5、人事处为指导教师颁发“宁波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导师”聘书。
时间要求:
11月15日前,请各位老师将“结对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至E-Mail:[email protected]
  
 
 
 
 
 
                                                                                                     教务办 201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