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是我院根据学校的规定(《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宁波大学2012-2013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在全院范围内推行本(专)科生导师制的第一年,为了保证导师制工作的有序实施,特制订本细则。
一、本(专)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锡恩
副组长:孙玉丽 朱学庆
成员:原献学 张锋 沈丹丹 李伟强 王海燕 周勇 段冰 洪维
秘书:王维新 龚小红
二、导师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基本权利
导师的任职条件:硬性条件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校工作超过2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岗教职工”。其他任职条件参见《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的工作职责: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师生交流。导师应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面对面指导与利用各种媒介指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导师每学期主动开展面对面指导不少于一次。
2.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导师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个人发展计划,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合理选择课程,引导、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3.指导学生妥善处理各种困难,关注学生成长。导师应认真对待学生的主动约谈,对学生遇到的成长问题与困惑,要给予力所能及的指导与帮助;导师应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落实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学生工作。
导师的基本权利:
1.享有要求指导对象积极配合的权利,学生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导师开展工作的,导师有权提请学院终止指导关系。
2.享有评价、推荐指导对象的权利,学生的评奖评优、休学、退学、毕业鉴定等事项,导师须签署意见。
3.享有向职能部门、学院转介指导的权利,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指导工作,导师可以寻求学校相关部门、学院支持并要求协助指导。
三、学院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本(专)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细则的制定、导师的聘任、工作指导、总结考核与激励等日常管理工作;
院办负责审核导师的任职条件,并向教务办提供教师名单;
教务办负责导师报名登记、建立导师资源库、对导师的平时管理、导师考核、计算导师工作量;
学工办负责分配学生,并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初次分配时配合各系统筹为学生指定导师,一学年后学生另选导师时配合网络中心做好选择工作。
四、导师的选聘工作
责任部门:电竞博彩
本(专)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各系、院办、教务办
1.导师的聘任工作由教务办统一组织,院办负责学院教职员工导师资格的审核,教务办负责聘任。符合条件的专业教师、行政和教辅人员直接由教务办列入导师名单(特殊情况暂不能担任2012-2013学年导师的专业教师向学院本(专)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说明)。
2.导师的选聘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每年9月份为一年级新生安排导师;每年上半年在校学生选课前选择下一学年导师。导师的聘任以学年为单位,聘任中导师因长期外出进修、身体等原因无法指导学生的,需提请学院安排好接任导师。
3.阳明学院学生的导师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派。
五、学生的分配工作
责任部门:电竞博彩
本(专)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学工办
分配原则:
1.“初次分配,二次选择”原则。每位学生的第一位导师由系或学工办分配,一学年后学生自主选择导师,二次选择按照学生单向多志愿选择的方式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导师原则上对指导对象不作选择,特殊情况由学院做出安排。2012年下半年各系和学工办为心理学系、数字媒体系、基础教育系、英语教育系和学前教育系的所有本专科学生以及阳明学院的学生指定导师;2013年上半年在校学生选课前自主选择下一学年导师;
2.师生专业、学科相近原则。根据师生专业、学科为学生指定导师。结合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实践实习活动、论文指导工作为本专科学生指定导师;
3.各系专业教师优先原则。各系根据本系导师和本系所有学生的情况首先进行平均分配(分配时要考虑论文指导、科研活动、实践实习、不同年级搭配等因素,建议先由学生自主选择,选择后若导师指导的学生数量超过或低于系平均数即该系学生数与该系教师数的比例,可由系统筹调配到平均数)。行政教辅线导师按照各系学生人数多少和学科相近原则划入各系进行分配;
4.各系分配后,学工办再根据全院实际情况统筹调配,基本保证平均分配;
5.阳明学院的学生,按照心理学系、数字媒体系——基础教育系、英语教育系、学前教育系——行政教辅的顺序合理配置导师;
6.“初次分配”,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2人;“二次选择”时,每位导师指导二年级以上学生不超过20人。
六、导师的培训工作
责任部门:人事处
配合部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
为提高导师制工作成效,要求导师参加专项培训,获得相应学分后方可上岗[1]。专项培训的内容包括:我校导师制度政策解读;与导师工作相关的主要教学、学生管理政策说明;导师经验交流。
为了便于导师日常工作的开展,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牵头编写《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从导师的角色定位及如何做好导师、指导案例、服务信息等方面为导师提供工作参考。
七、导师的考核工作
责任部门:学院本(专)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
配合部门:各系、教务办
考核的具体实施:各系负责考核,把考核结果报教务办,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最后报学校相关部门认定。
考核时间:每年5月份,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考核。
考核的形式: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结合
(1) 结果考核。根据“二次选择”时选择同一导师的学生人数多少,即“二次选择”后导师指导二年级以上学生数来确定等级。
(2) 过程考核。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包括学科、专业和模块分流指导,考编、考研、留学、考公务员、就业、证书考试指导,培养方案、选课指导、生活指导等。导师须提供指导记录。
为便于操作,着重结果考核,过程考核做参考。
考核的结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导师数的20%。担任本(专)科生导师的经历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级别提高和年度评奖的重要条件之一。
学校每年对优秀本(专)科生导师进行表彰,由学院根据导师人数的5%推荐“宁波大学优秀本科生导师”。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导师,由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推荐参评各类育人工作奖项。
指导对象中有阳明学院学生的导师,其聘任、管理、考核等工作,将参照阳明学院提出的建议性意见。
导师每年指导1名学生可折算5个当量课时。所有导师工作量由学校计入到学院A类工作总量中,学院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
八、导师工作网络平台建设
责任部门:网络中心
配合部门:学工办
对导师的“二次选择”是导师制度实施的核心与关键,对导师的选择结果体现了学生对导师的认可度,反映导师的工作绩效。为了有效实现“二次选择”,学校将建设“导师工作网络平台”。网络平台主要实现以下功能:一是导师资源库建设;二是学生网上选择并确定导师;三是导师与学生建立工作组进行网上交流;四是学生可对导师进行评议。导师工作网络平台建设纳入学校学生综合信息系统建设的二期工程,优先投入建设,确保2013年选择导师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导师制实施的日程安排
1.6月—9月,学院制订本学院本(专)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讨论通过后交教务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备案;确认导师资格。学院梳理符合条件的导师人选,确认本学院导师名单;填写《宁波大学2012-2013学年本科生导师汇总表》交教务处,确定2012-2013学年导师名单。学院为学生指定导师,并向阳明学院提交担任2012级新生导师的名单及登记表,与阳明学院协商确定导师名单及指导学生数。学院向学生宣传介绍本(专)科生导师制,本(专)科生导师与所指导的本专科学生见面,开始实施导师指导工作。
2.9月—10月,开展本专科生导师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12月,教务处审核导师指导学生工作量。
4.2013年5月,学院组织导师工作考核。
电竞博彩
2012年10月
注:[1] 2012-2013学年首轮导师的培训工作量较大,实行边工作边培训,在学年内完成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