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学评教修订说明
修订的主要目标
一是建立学评教评价反馈机制,实现“以评促教、以教促学”目的。二是根据知识、能力、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引导和推动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三是科学设计评价指标,合理组织评教活动,进一步完善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测体系。
修订的主要方面
第一,分类评价课程教学的整体情况。课程质量评估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实时性的课堂情况的客观性评价,涉及课程目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教学环节,以便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及时了解学生反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二是期末结束前针对课程和教师展开的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对课程和教师的整体性评价。
第二,建立实时性评价机制,强化评教结果的反馈。学评教各项指标将以柱状图形即时地、直观地显示学生评教情况,学生评价包括五星(非常认可)、四星(比较认可)、三星(一般认可)、二星(基本认可)、一星(不太认可)五个选项。课程满意度评估结果提供各专业作为培养方案调整的参考,教师满意度评估结果作为该教师的学评教最终结果,与学生选课信息链接,为学生选课提供参考(或视情况选择优秀课程)。
第三,增设教学互动的开放性问卷。通过开放性问卷的回答,征集学生对于课堂教学的过程性评价和建设性意见,教师可以随时回应学生的意见,促进教学互动。
第四,调整学生评教的时间,加强教学质量监督。从第6周开始开放实时评教(平时)系统,并将实时评教活动纳入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通过学院的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共同努力,以提高评教工作的参与性。学院应及时了解和分析课程教学的整体情况,对于课程评估情况存在较大问题的教师,学院组织专家听课和指导,有针对性地督促其改进。满意度调查(期末)要求学生在期末选课之前完成,继续与选课环节实行捆绑。
第五,调整学评教的分值计算,适度拉大计算分值。保留原来的评教计算方法,采用五星评价,适当拉开各等次之间的差距。
附件2、【宁波大学“学评教”新方案】(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