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新任教师了解我校的教学政策,掌握本科教学的基本技能与方法,为新任教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奠定基础,根据《宁波大学教职工培训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在今年短学期开展新教师教学技能集中培训工作。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时间
短学期第二周(7月9日—13日)
二、培训对象
1.2011年以来我校新调入、高校教学经历不足2年的专任教师。
2.根据教学及自身发展需要,自愿参加培训的专任教师。
三、培训安排
培训项目分专题讲座、主题沙龙、教学观摩和微格试讲四部分。讲座拟邀请教育专家或教学名师主持,以教学理念、探究教学技巧为主题。教学沙龙由教务处和相关学院组织,以如何提升教学技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主题。具体日程安排将专项布置和通知。
四、培训管理
1.培训项目分必修和选修两种类型,选修培训项目可由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及发展需求进行选择。
2.教师参加培训获得规定学分量,可颁发《宁波大学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培训学分同时记入教师教学培训档案,是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获取《宁波大学教师教学合格证》的基本依据之一。
教务办
20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