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刚刚公布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于3月3日前将填写的《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一式5份、《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评审类)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研科(黄陈月莉楼204室)胡建梅老师,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7天,3月15日前按评审结果的顺序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二、申报咨询
国际化专业申报咨询:胡建梅,电话87600417,非国际化专业申报咨询:张燕,电话87600440。
三、注意事项
1.经费按照每个专业40万元填写。
2.国际化专业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群建设的意见》(浙教外〔2013〕130号)文件相关规定申报。
3.已立项为省“十二五”优势专业的不重复申报该项目,新兴特色国际化专业除外。
4.省优势专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推荐兼任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
附件: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5号).doc1. 含任务书和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群建设的意见》浙教外〔2013〕130号.mht
教 务 处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