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教教师教育实践能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0〕40号)文件,教务处对2020-2021学年教师教育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合格的相关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日期:12月13日—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人:熊桂枝。联系电话:6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