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因文件修订或实际操作的需要,与往期相比,本学期期末考核管理工作有以下几处修改点,望诸位知悉:
1.根据《宁波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宁大政〔202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原《课程考核命题稿》表格已更新为《课程考核命题审定表》,从本学期开始执行,且从本学期起试卷类考核和实验类课程(或包含实验的课程)需要填写《命题审定表》并归档,其他考核类型(包括实训类)课程的《考核审批表》(老表)不作要求,无需填写。
2.因校历上下班时间调整和监考老师交通往返需要,校排课程考核时间调整为9:00-11:00,下午14:00-16:00,晚上18:00-20:00;
3.院排考试课程类型增加“毕业学期单独为毕业班开设的课程”;
4.因补、缓考一般在同时段进行,任课老师无需另出C卷,故删除考卷类型C;
5.命题稿纸明确需经开课学院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和主管教学院长审定和签字;
6.强调试卷的各流通环节,所有人员必须加强试卷保密工作;
7.明确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和结课考核成绩比例应与教学大纲保持一致;
8.优化并明确各课程考核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9.将附件1《宁波大学监考规程》第6点中的“宣布”修改为“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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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