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实习的组织与领导
由学院主管实习的副院长牵头,各系负责实践教学的副主任具体参与,以及教务办主任协调工作,成立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共同做好学院的教育实习组织工作。
组长:李慧仙 副组长:王立衡 组员:姚佩英、袁凯杰、戚瑞丰 秘书:熊桂枝
二、教育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1.通过教育实习,让学生全面接触幼儿,激发学生热爱幼儿的情感,使学生在实践中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训练,体验和感受教师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培养和巩固献身于幼教事业的专业思想。
2.通过教育实践,锻炼学生理解和综合运用所学文化科学知识、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能力,提高对基础教育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初步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3.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幼儿的身心特点,组织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学会做班主任工作,组织游戏活动及保育工作,并熟悉幼儿园的家长工作,努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独立的工作能力。
三、教育实习小组编制和指导教师安排
序号 | 实习学校 | 实习学校联系人 | 电话 | 人数 | 学科 | 高校指导教师 | 联系电话 | 实习组长 | 联系电话 | 实习组成员 | 带队 教师 |
1 | 宁波市明楼幼儿园 | 陈红红 | 13968309373 | 6 | 幼儿园课程 | 戚瑞丰 | 13958230787 (669787) | 邱馨逸 | 15867611799 | 陈梦瑶、李佳怡、任姚桦、倪依洒、高颂赞 | 戚瑞丰 |
2 | 宁波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 郭琦 | 13805888922 | 6 | 幼儿园课程 | 王浩 | 13957834700 (695700) | 马宇凯 | 15168577626 | 金逸娃、华丹林、胡心妍、糜镁飞、杨燕慧 | 王浩 |
3 | 宁波市实验幼儿园 | 李玲飞 | 15088413505 | 5 | 幼儿园课程 | 吴闽波 | 13819803725 (695385) | 胡梦洁 | 15925641480 | 戎超静、邵雯静、沈丽媛、肖雨柔 | 吴闽波 |
4 | 江东中心幼儿园 | 王巧萍 | 13586930833 | 6 | 幼儿园课程 | 林剑影 | 13857896806(671608) | 孙佳希 | 18058795672 | 陈增樱、魏琳菲、王思渊、孙梦媛、俞轲妍 | 林剑影 |
5 | 宁波市李惠利幼儿园 | 王成 | 13780090607 | 6 | 幼儿园课程 | 周怡 | 13586531181 (696181) | 臧慧茜 | 13566323685 | 钟珊雨、任志、张伶俐、郭佳倩、徐铭娜 | 周怡 |
四、对实习生和指导教师的要求
1.实习过程中,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宁波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2.实习结束后,实习生上交实习鉴定表1份、《实习生手册》1份(其中含听课记录20份;教学活动设计方案4份;教学视频1份;游戏活动设计方案4份;生活活动设计方案(半日、一日、一周等活动计划)4份;一日活动记录2份;生活常规管理1份;教育常规管理方案1份;安全管理方案1份;家园共育案例1份;教学叙事、教学后记、课堂教学反思或课例(案例)分析、德育小论文、调查报告等1份)。
3.高校指导教师主动做好学院与实习学校之间的联系沟通工作,及时完成实习前、实习中、实习后需要指导教师所做的各项工作;与实习学校共同检查落实实习生的教学实习、班主任见习及教育调查、总结评比等工作;妥善安排好实习生食宿,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及时处理教育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协调好同实习学校关系;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与教育实习有关的各项活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条件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下幼儿园指导学生实习,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4.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要帮助实习生熟悉实习班级幼儿及其学习、表现情况;指导实习生掌握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的有关技能,审查实习生教案或班主任工作计划;参加实习生的试教课(指导班主任参加实习生主持的游戏活动)及其他活动;联系高校带队教师,及时提供实习生鉴定及成绩评定的初步意见。
五、教育实习工作步骤与内容
1.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教育实习工作应包括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实习和教研工作三部分。
①教育实习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模拟、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环节。通过教学工作,师范生应熟悉教学的全过程,熟悉各种授课类型,掌握教学的重要环节,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培养从事教育工作的能力。每位实习生须提交一定数量的教学设计,授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12节。
②教育实习的班级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管理、主题活动、游戏活动、家校联系与特殊幼儿教育等工作。通过班级管理工作,师范生应认真学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熟悉幼儿德育和习惯培养的一般过程、基本原理及其规律,掌握班级管理技能和方法。每位实习生在教育实习期间应至少组织开展1次主题活动或家访活动。
③教育实习的教研工作包括教学评议、课堂观察、课例分析、教育调查或教育行动研究、课程开发、实施与评价、数字化资源建设。每个实习生必须坚持互相听课和课后评议,原则上听课不少于20节,参加评议不少于3次;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开展1次以上的教学公开课,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对实习幼儿园1门已有课程的开发、实施与评价作案例分析,或结合实际设计1门园本课程的开发、实施与评价的方案。
2.实习过程
(1)准备阶段
实习前一周的周五下午三时入园,熟悉实习指导老师、班级、上下班时间、中餐安排等事宜(可由各实习带队教师与幼儿园商定)。
(2)见习阶段(第1周)
①实习幼儿园举行简短的欢迎仪式,并介绍幼儿园情况。
②实习生跟班见习,认真记录幼儿园一日常规活动。
③实习生熟悉教材、写好教案、制作教具,为进行全面实习做好准备。
(3)实习阶段(第2~10周)
①进行试教等各项准备工作。(可利用中午和幼儿离园时间进行试教)
②实习阶段,实习幼儿园全面保教工作,其中一人任班主任,一人任配班,一人观察记录,一人做保育,依次轮流(可由幼儿园自行安排几人一班,几天一轮)。
③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召开评议会,每周不少于两次。
(4)实习最后一周,实习生汇报课(可由各幼儿园自行安排汇报人数与汇报方式)。其中,学院安排学前教育系下一届学生到市区各实习点观摩,时间为周三上午。
六、教育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师范生教育实习考核由实习学校领导小组及其指导教师、学院领导小组及其指导教师按要求共同完成。考核应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同伴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实习学校评价与高校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主要从教学工作、班级管理以及教研工作等方面进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70%,学院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30%。
1.教育实习成绩构成比例:教学工作实习成绩占总成绩的50%、班级管理工作(或其它形式的学生工作)实习成绩占30%、教研工作实习成绩占20%。
2.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优:90分及以上,良: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3.教育实习考核总成绩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40%。
4.教学工作的单项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或因病因事请假超过教育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或擅自离岗(旷课)连续1周以上者,教育实习考核总成绩为“不合格”。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021年6月 15日
学院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