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个人荣誉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坚持博硕分开、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
3. 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评定依据
评奖办法参见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22)40号文件),《电竞博彩-电竞博彩app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教院 [2022]18号)。
三、评选对象、条件及名额
评选对象:我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评选条件见附件。硕士生每人20000元,我院今年被分配名额待定。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评比细则见附件。
(1)《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
(2)《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稿)
(3)《电竞博彩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价成绩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4) 成绩单、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者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实验楼416),电子稿打包交至wangyujiao@dianjing88app.net,邮件主题统一为“【国家奖学金】+姓名+专业+年级”,电子稿上交时间9月21日下午16:00前,纸质材料9月22日上午9:00前统一交至学工办(实验楼416),所有申请人相互审核材料并核算计分。(请按时上交,过期未交齐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
五、材料要求说明
1、所有奖助学金及个人荣誉的申请均需研究生本人申请,必须提交相应的申请表和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和表格会逐一审核,以确保材料真实无误。
2、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宁波大学,评审截止日以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原件为准(包括获行政性、社会性表彰材料),用稿通知不予采信。
3、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绩和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绩新成果。
4、国家奖学金申请需附成绩单、各类证书、奖状、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按要求打包和上交)。
5、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每位研究生需将本人科研成果等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中,以备网上审核,未录入系统的将不予认定。
六、本通知解释权归电竞博彩-电竞博彩app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 87600090 王老师 范老师
投诉信箱:wangyujiaog@dianjing88app.net
教师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委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