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
性别 |
|
学校 |
|
毕业年份 |
|
学历 |
|
专业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调 整 理 由 |
毕业生签名: |
原 就 业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拟 调 整 单 位 意 见 |
组织机构代码: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档案转递地址 |
|
省教育厅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毕业生和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一份。
2、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原就业单位和原就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意见”、“调整理由”可不填。
3、原办理“先落户后就业”,原人事主管部门意见需盖人才市场盖章
4、原单位与新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意见可以另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