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解除就业协议流程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流程
1. 下载打印《宁波大学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见下方附件);
2. 如实填写申请表。“原协议编号”,如自己不记得,可咨询学院就业辅导员老师。
3. 提交给学院审核。学院核实情况后,学院就业负责人签字,并盖好学院公章;
4. 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501室)。经过学校审核,并在就业信息网公示专栏公示满5个工作日 (公示期从学校审核通过的当天计算)。
(注:若原协议书填写错误或者损坏,就业指导中心需回收原协议书一式三份。)
5. 公示期满后,前往就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501室)领取新就业协议书。
附件:
宁波大学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pdf
二、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的办理流程
1.下载打印《宁波大学应届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见下方附件);
2.如实填写申请表。“原协议编号”,如自己不记得,可咨询学院就业辅导员老师。
3.提交给学院审核。学院同意受理后,经原协议书上签章的单位同意解除协议(或出具解约证明),均需盖章;
4.持申请表、原协议书(一式三份)和 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或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501室)办理。学校审核通过后,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附件:
宁波大学应届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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