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博彩

宁波大学校务服务事项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0-10-18 阅览数:

附件2

宁波大学校务服务事项汇总表

受理/牵头部门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联系人

王飞  办公电话:87609086

窗口人员

 

事项编号

09-004

事项名称

学生科研类创新学分认定(团委负责部分)  

服务对象

 □教职工  R学生  □校友   □校内部门/单位 □社会单位/个人

□教职工/学生校友及校内外单位/个人

□其他(下拉菜单选择其他可自主填写

联办部门/单位

校科协

经办人

王飞  办公电话:87609086(本部:王露婕 办公电话:17794619391;梅山校区:苑仁聪 办公电话:15058458260)

分管领导

校团委:姚小斌 办公电话:87609086

办理地点

□窗口,R本部:锦绣学生活动中心201;梅山校区:行政楼205-207

R网上办事大厅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创新创业学分 □自助服务  R其他 宁大青年网站(//54.dianjing88app.net        (下拉菜单选择其他可自主填写  

办理模式

 □线上   □线下   R线上+线下, □自助

办理期限

即办件(当场可以办结的事项)  R承诺件,2周内

办事材料

1.论文成果:正式见刊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或SCI等检索收录证明(录用通知不算)复印件一份。

2.专利成果:专利证书(授权通知书不算)复印件一份。

3.专著、译著:著作。

3.研究报告、横向课题:报告/课题申报书、结题报告(需有参与成员信息)等相关学院盖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4.纵向课题(共青团工作课题、新苗人才计划、科研基金、SRIP、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立项并结题)及挑战杯、创青春竞赛:无。

办事依据

1.《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 宁大政[2017]105号》

2.《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3.《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

4.《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表》

办事流程

一、关于论文、专利成果的学分认定流程:

1.由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审核。登录//ehall.dianjing88app.net/或宁波大学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登录;

2.找到“团委”、“学生科研成果管理”;

3.右上角点击登记成果类别,选择“新增”;

4.注意标题完整,日期、ISSN、专利号正确,附件完整;

5.按红色提示正确输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二、关于研究报告、专著、译著、横向课题:

在网上办事大厅“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申请,带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于每双周周三13:00到16:30到锦绣活动中心201校团委认定学分;梅山校区每双周周三下午行政楼205-207认定;

三、关于纵向课题及挑战杯、创青春竞赛:

结题或赛事结束后由院科研负责人统一上交,工作人员统一导入

备注说明

线下确认请携带证明文件(如著作,期刊,获奖证书,公示文件,结题报告等);可获得创新学分的科研类竞赛请见《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项目(2017)》,至相关认定部门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