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宁大政办〔2020〕24号《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补贴的通知》,2020年上半年幼儿园保教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福利费提取在我校的事业编制、一类人事代理和一类人才派遣教职工的子女。
二、补贴标准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补贴报销规定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1129号)规定,以各幼儿园按规定实际收取的保教费为依据,实行“分类分档、按比例和限额从低”的方式报销。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各孩报销比例为60%,最高限额标准如下:
大、中、小班报销费用每人每月不得超过630元;小小班及以下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月不得超过820元。
三、相关要求:
1、只有在各级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期间产生的凭据方可报销,以下情况不可报销:
(1)托儿所、保教中心、培训机构等产生的保育费发票不可报销
(2)发票抬头、内容有涂改或无法识别的不可报销
(3)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不可报销
2、教职工正式入职次月起产生的保教费发票方可报销;
3、保教费补贴按学期领取,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办理上一学期的补贴事宜,每学期最多可报销5个月;
4、保教费发票抬头为幼儿姓名,发票内容为保育费/保教费,发票中如未备注具体托管月份,请于发票背面如实注明托管月份(如:2020年5月-2020年7月)并签名;
5、在市外幼儿园就读的,参照对应标准执行,其中在市外的机关幼儿园就读的,其报销最高不超过市级机关、系统所属幼儿园就读的标准;
6、保教费发票只可在一方单位报销(上海等地开具的报销凭据中即有男方报销联、又有女方报销联的,需将两联附在一起报销,只有单方报销联的,需另一方单位开具未报销保教费的证明);
7、如发票原件遗失,可持复印件报销,流程如下:
(1)持复印件前往幼儿园加盖财务专用章
(2)在边缘空白处或背面,由本人书写复印件报销申请并签字
(3)由所在分工会主席或委员签名证明
(4)随《宁波大学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补贴申请表》一起交至分工会汇总(复印件由校工会经办人员统一交经费审批人和计财处相关负责人签字)。
四、保教费补贴流程
教职工填写《宁波大学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补贴申请表》,随发票一起(不要粘贴在一起),交分工会,由各分工会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于9月25日前统一交校工会,并将《2020年上半年宁波大学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汇总表》发至工会邮箱gh@dianjing88app.net。
联系人:马均治,联系电话:87600244、640939
校工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