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第四轮岗位聘任有关文件和《宁波大学关于进一步促进团队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有关岗位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岗位增聘
(一)增聘条件
应符合第四轮岗位聘任有关学科团队、独立设置的学科方向团队、教学团队和社会服务团队的团队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团队岗位聘任条件中的业绩均应为2007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所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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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4月6日起,学院根据本院实际,制定学院团队岗位设置方案,包括拟定团队负责人人选、聘期建设目标、承担的重点任务以及团队内部岗位设置等,并组织申报。
2、4月19日前,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送交人事处:
(1)团队岗位拟增聘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各1份。
(2)团队岗位应聘表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1份。
(3)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电脑系统中已有的业绩,不需提供佐证材料,下同)。
3、4月22日左右,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答辩论证,重点考察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拟组建的团队是否符合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二是符合团队聘任的条件情况;三是拟组建的团队的前期建设情况,包括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4月26日左右,学校岗位聘任审议委员会审议。
5、公示拟聘团队及负责人名单。
6、5月9日左右,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发文公布拟聘团队及负责人名单。
7、5月10日左右起,签订团队聘期目标任务书。
二、团队岗位调整
(一)调整原则和条件
1、学院在总目标任务不变的情况下,可对本学院内各团队的目标任务及岗位作相应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学校批准。
2、调整后的团队岗位应符合第四轮岗位聘任有关学科团队、独立设置的学科方向团队、教学团队和社会服务团队的团队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二)调整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院组织拟定团队岗位调整方案,内容包括学院团队岗位聘任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团队岗位设置方案、聘期目标任务及人员名单等,形成书面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1份),于4月19日前送交人事处。
2、4月22日左右,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答辩论证,重点考察团队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调整后是否符合学校团队建设要求。
3、其余程序和时间安排同团队岗位增聘。
三、新引进人员增聘高级别(一至四级)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
(一)增聘对象:2010年5月至今年3月底期间新引进的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
(二)增聘条件:新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应符合各学院高级别(一至四级)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个人岗位聘任条件以及学校制定的有关指导意见(见附件)。
(三)增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4月6日,各有关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和教辅工作需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设置高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并公布相应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以及应聘条件;
2、4月7日,新引进人员报名应聘,填写《宁波大学高级别教学科研教辅岗位应聘表》(见附件,所填内容应为到校工作前近三年教学、科研、校内外服务等情况,到校工作三年前的请勿填);
3、4月19日前,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团队岗位聘任小组审议(应聘个人岗位的直接提交学院审议);学院岗位聘任审议委员会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宁波大学高级别教学科研教辅岗位应聘表》(一式三份)和有关佐证材料(一份)以及电子文档送交人事处。
4、4月22日左右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审议、公示;
5、5月9日左右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发文公布;
6、5月10日左右起,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四、学院和团队内部空缺岗位增聘
(一)增聘条件
1、原则上只有空缺岗位的学院和团队,才可以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组织个人岗位增聘。
2、符合各学院制定的各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及《宁波大学教学科研教辅个人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办法指导性意见》(宁大政[2009]47号)文件规定的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3、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中的业绩均应为2007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所取得。
(二)增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4月6日起学院公布空缺岗位设置方案,同时报学校备案;
2、个人报名应聘,填写《宁波大学教学科研教辅岗位应聘表》;
3、学院和团队按规定组织岗位聘任,经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9将拟聘人员名单和以下材料送交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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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增聘高级别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人员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各1份。
(2)《宁波大学教学科研教辅岗位应聘表》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1份。
(3)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4、5月9日左右,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发文公布拟聘高级别岗位人员名单。
5、5月10日左右起,签订个人岗位合同书。
五、工作要求和其它说明
(一)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因岗位聘任工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学院应给予充分重视,加强领导,保证本次岗位增聘工作顺利平稳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程序。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各学院应认真组织,严格程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增聘工作。
(三)强化合同,规范管理。为进一步强化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本次新增聘的团队和调整后的团队都应与学校、学院签订或重新签订第四轮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书。空岗增聘的个人岗位也应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四)增聘团队和个人的聘期自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五)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申请空缺岗位增聘成功后,其在增聘申请表中填写过的业绩,将不能作为下一次岗位增聘以及下一轮岗位聘任的聘任条件使用。
(六)本次岗位增聘仅限于空缺岗位和因增聘产生的新的空缺岗位。
(七)学校机关部门、非学科性学院的“双肩挑”人员可以参加学科所在学院空缺岗位的增聘,占学科所在学院的岗位数,其原聘岗位作为空缺岗位归学科所在学院。
(八)本轮聘期中新引进人员可以参加所在学院空缺岗位的增聘,占所在学院的岗位数,同时应参加本轮聘期考核,并在下一轮岗位聘任时,不再享受自然延聘政策,其原聘岗位作为空缺岗位归所在学院。
2、《宁波大学关于进一步促进团队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宁大政〔2010〕100号
人事处
20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