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外办[2011]15号)精神,浙江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共同实施“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0年共录取我省105名(不含浙大)高校教师公派出国研修,2011年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1年浙江省将按80人•年(960人•月)的经费规模选派,其中理工农医类45人•年(540人•月)、人文社科类35人•年(420人•月)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12个月。
三、优先选派学科专业及资助内容
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1年拟重点培养我省高校优势专业和紧缺专业的师资力量,并向理工农医类作适当倾斜。
理工类优先考虑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海洋技术、医药卫生等专业。人文社科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文化创意产业、外语类等专业。
四、选派范围
根据省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及我校实际,2011年重点考虑选派以下人员:
1.从事我省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师、管理人员。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从事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与管理任务的教师;
3.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4.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条件须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www.csc.edu.cn)。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5.鼓励在申请项目的同时,着手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评审时优先考虑已取得国外邀请函或有国外渠道的申请人。
6 .2011年开始,语言类候选人须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如在4月20日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得外方邀请函,必须附国外邀请单位有意向的证明材料。
7. 已申报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可兼报本项目。
(二)不同类别对申请人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1年3月20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08年3月20日后毕业)。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1年3月20日后出生)。
2.高级研究学者: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6年3月20日后出生);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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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派办法及申报时间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的办法,择优录取。
请申报教师务必在4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打印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安中大楼405室。若申请人未列入2011年进修计划的,需附上学院同意申请人列入2012或2013年进修计划的意见书(格式见附件4)
七、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名称”选“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选“地方合作项目”
2.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项栏目,尤其是“成果业绩”、“出国学习/研修目的”等栏目,以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
3.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一律不再更改。
八、有关说明
1.为提高选派的命中率,各学院在填写个人申报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时,应结合每位教师的特点和优点,有针对性地填写推荐意见。
2.2011年是该项目实施的第二年,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合学院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联系人: 张晓萍 电话:87600365(8365) 地点:安中大楼405室
附件:
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