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和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的精神,宁波市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试点地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356号)和《宁波市“十二五”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有关要求,现开展宁波市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位老师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编制申报各类特色鲜明的培训项目,包括短期项目(3-5天)和90学时的集中培训项目,并于2011年2月28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有关材料(包括纸质文档)(附件1)报地方服务办。
宁波市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项目申报内容见附件2,所以除正校长的提高培训项目外,还可以申报专职副校长的提高培训,如:
1、 科研副校长的科研方面的培训;
2、 财务副校长的财务会计方面的培训;
3、 后勤副校长的管理方面的培训;
4、 德育副校长的管理方面的培训;
5、 教学副校长的管理方面的培训;
6、 与国际合作(如香港、台湾)的培训等等。
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学院对新项目申报有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