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级本专科生、11级研究生、12级研究生: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各类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3)193号]的要求,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提高我校实际参保率,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5月27日,下发续保学生花名册到班级,学生在参保(或不参保)地方签名。
二,5月30日之前,将签好名的花名册交到学工办203-2。
三,班长填写相关表格(只需电子稿):本专科生填写《本专科生医保扣款名单》,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参保名单》。填好后将表格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截止时间:5月29日。
四,参保同学于5月30日之前将医疗保险费100元存入学费缴付卡中(研究生除外)。
五,其他年级如有新参加医疗保险的同学,可直接到学工办领取《致学生的一封信》,同时将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交与学院。
联系人:吉星老师
联系方式:87600058;651373
E-mail:[email protected]
详见附件
学工办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