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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报名时间今明两天】2013年宁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高、小学、幼儿、特教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16 阅览数:

 

2013年宁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高、小学、幼儿、特教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职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职高教师26人,小学教师66人,幼儿教师29人,特教2人,共招聘123人,具体招聘职位、指标、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均为具有宁海户籍(生源)的符合其它招聘条件的人员(户籍以2013516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特殊教育、职高教师招聘范围见报考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服务期必须达到五年以上。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1、职高教师:

1)具有宁海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311日后出生,下同),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7811日后出生),要求专业对口,不限师范类别。

2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不限师范类别,不限户籍。

3)其中建筑职位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师范类别,不限户籍地,年龄在30岁及以下。

4)在大学学习期间曾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联合组织的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宁波市一等奖、浙江省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数控铣、数控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中的相应学科(技能测试参照2012年全国技能大赛有关标准),不限师范类别,不限户籍地,年龄在30岁及以下。

2、小学教师:

1)宁海户籍(生源)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不限师范类别。

2)具有宁海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社会人员,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语文职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书),30岁及以下。其中音乐、美术职位可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7811日后出生)。

3、幼儿教师:

1)具有宁海户籍(生源),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限专业,30岁及以下。

2)宁海户籍(生源)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特殊教育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岁及以下,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体检、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   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5169时至51717时止。

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往届生还须提供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照一张。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小学语文、职高语文、职高音乐、幼师(男)招聘职位为紧缺职位,不受报名人数限制。

(二)测试

笔试时间统一为201362日,内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须带身份证、准考证,2013年应届生面试时还需带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等资料)。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相结合,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不足1:2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成绩)。面试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的模拟上课和评委提问。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仪表教态、分析问题、专业知识面、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教材处理、教案、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幼教和职高的音乐、舞蹈、汽修、美容美发、建筑、机械、服装专业需增加技能测试,面试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测试的专业按面试60%、技能40%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加上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指标从测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计算)。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淘汰,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及签订就业协议书

经体检合格,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有异议而查无实据者)应届生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人员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五)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受过刑事处罚的; 

3、聘用人员8月份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学校,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报到时间为 2013 7 1 7 15 ,不含休息日);

4、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应届生限 2013 8 10 前)、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限 2013 8 10 前取得,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限 2015 8 10 前);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新聘用人员到201311月份左右,经县教育局、人社局核实应聘者的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淘汰和不符招聘条件未聘用后形成学科职位空缺不递补。

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574-6525962765259628

监督电话:0574-6525962065566610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hrs.gov.cn

宁海县教育信息网:www.nhedu.gov.cn

附件: 2013年宁海县面向社会招聘职高、小学、幼儿教师一览表

宁海县人社局

宁海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附件:

 

2013年宁海县面向社会招聘职高、小学、幼儿教师

一览表

学段

学科

招聘

人数

学历

类别

专业

小学

66

语文

21

本科及以上

详见公告

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语言学、宁大初等教育(中文)、语文教育、

小学教育(中文)

数学

10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应用数学、数学教育、基础数学、小学教育(数学)

英语

5

英语、应用英语、英语教育、英语文学、实用英语、商务英语、小学教育(英语)

科学

6

物理学、物理教育、化学、化学教育、生物学、科学教育、生物科学、小学教育(科学)、生物化学、生物学教育、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

体育

6

体育教育、学校体育学、体育、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训练

音乐

7

音乐学、音乐舞蹈、声乐、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小学教育(音乐)

美术

6

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综合绘画、小学教育(美术)、美术类的艺术设计或环境设计

计算机

4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信息技术及微机应用、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计算机教育

思品

1

历史、地理、政治等相关专业

26

机械模具

4

详见

公告

详见公告

机械,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普车、数车、数铣等相关专业

电子商务

2

电子商务

政治

1

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财会

1

财会

建筑

2

建筑专业

服装

1

服装专业

语文

6

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音乐

2

音乐指挥、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

国际贸易

1

国际贸易

舞蹈

2

舞蹈编导、表演艺术、舞蹈专业

心理

1

心理教育相关专业

美容美发

1

人物造型设计、美容美发专业

汽修

1

车辆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等相关专业

文秘

1

文秘、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

幼教29

幼师

23

大专及以上

详见公告

不限

幼师(男)

5

不限

潘天寿艺术幼儿园

1

必须符合幼儿教师招聘条件(1

特教

2

 

2

大专及以上

详见公告

特殊教育专业或特殊教育方向

  特别备注:宁海教育局对宁大毕业生比较倾向,请同学们积极报名.

                                                   师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