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展示学生寝室个性风采,营造整洁、和谐、文明、向上的学习和生活氛围,根据《宁波大学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上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宁波大学2012-2013学年文明寝室与特色寝室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寝室
二、评选类别及要求
(一)文明寝室
1. 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无不合格,并保持2次及以上优秀(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检查结果为依据);
2. 无寝室安全违纪记录;
3. 寝室成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4. 寝室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谐相处,积极向上,学风良好;
5. 在文明寝室建设过程中,寝室成员或团体至少拥有一项较为突出的文明行为或寝室亮点。
(二)特色寝室
特色寝室必须符合文明寝室的评审要求。在此基础上,特色寝室不限类别,内涵由各学院、各寝室自行挖掘申报,旨在创建一批在学习、理论、学术、科技、美化、文化、文娱、体育、公益、励志等方面的特色寝室。以下范例供参考:优良学风寝室、科技创新寝室、党员示范寝室、考研特色寝室、文艺活动寝室、学生骨干寝室等。
三、评选数量
2012-2013学年文明寝室按各学院寝室总数(包括混合寝室)的2%评定;评选产生各类特色寝室50个左右。
四、评选步骤:
(一)组织申报阶段(6月13日—6月20日)。各学院广泛组织发动学院各寝室积极申报,填写《宁波大学文明/特色寝室申报表》(见附件一),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20日前上交各学院学工办。
(二)学院推荐阶段(6月21日—6月27日)。各学院对相关寝室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本学院相应的候选文明寝室(按学院寝室总数的2%候选)和候选特色寝室3个,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7日前推荐至党委学工部,同时填写《宁波大学文明/特色寝室学院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二)。所有材料需递交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各一份。
(三)学校评定阶段(6月28日—7月4日)。党委学工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进行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评审确定获奖寝室,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表彰。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获奖寝室授予证书,并在寝室门口悬挂相应标牌;
(二)获奖寝室优先推荐参评各类市级相关荣誉;
(三)文明寝室、特色寝室成员在非学业因素考核相关条款中可作为获得评优的依据。
六、相关要求:
1. 广泛发动,组织实施。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到文明寝室、特色寝室推荐评审工作对于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有条件的学院可组织开展院内评审;
2. 充分挖掘,推荐优秀。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到文明寝室、特色寝室推荐评审工作的榜样示范意义,充分挖掘典型,推荐优秀寝室进行申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倩慧;联系电话:888058,564996;
邮箱地址:gongqianhui@dianjing88app.net;
办公室地址:博观楼203—2室。
附件一:宁波大学文明/特色寝室申报表
附件二:宁波大学文明/特色寝室学院推荐汇总表
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