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组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
“
专家
”
》(教人厅[2015]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遴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08-2014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
申报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1-2014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
非现任校级领导。
4.
非专家其他类别申报者和专家领军人才入选者。
三、申报要求
1.
由申报人填写《2015年专家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
2.
将《推荐表》一式5份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月18日前交教务处,并发送电子文档。
四、其他
教务处联系人:王海燕,黄陈月莉楼204室,电话888440。
教务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