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宁波大学探究式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19号),本学期即将开始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验收工作。请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实际建设期(至本学期末)已满两年的主讲教师根据以下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一、准备一节课的教学录像(45分钟)
预验收课程上学期或本学期的课堂教学录像均可,要求制作成光盘一式五份。
二、发放、回收并统计学生反馈调查问卷
本学期课程结束前向所有修课学生发放并回收《探究式课程学生反馈调查问卷》,并将问卷调查结果予以统计。
三、提交课程建设总结报告及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是指能反映建设期内课程建设成效的支撑材料,如教学大纲、网络课程教学情况、近四个学期的课程学评教情况、学生团队作业情况、学生成果汇总、学生对教学的反馈情况(“探究式课程学生反馈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教师相关教学研究论文、教师相关教学获奖情况、教师相关教研或科研立项情况等。每门课程的验收材料需装订成册,并需制作封面和目录。
请在6月16日16:00之前将课程建设总结报告打印稿5份及其佐证材料打印稿1份、课堂教学录像光盘5份交至教务办张爱娟,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稿:[email protected]。
四、准备15分钟的课程建设汇报材料(验收评审时用PPT汇报)
验收评审日期将另行通知。
学校将根据建设期内督导跟踪听课的综合评价、课堂教学录像和课程建设总结材料、课程建设汇报等综合情况确定验收结果。
联系人:胡建梅 办公地点:黄陈月莉楼204室 电话:87600417
附件1、《宁波大学探究式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19号)
附件2、本学年应参加验收的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名单
附件3、《探究式课程学生反馈调查问卷》
附件4、学生反馈调查问卷统计
教务处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