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70号)、《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69号)精神,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3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要围绕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学综合改革政策,突出应用型高校建设,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学业指导管理,突出课堂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改革探索,鼓励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其他立项范围、申报基本要求和项目管理分别参照《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要求执行。(详见附件5-6)
2.省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每位教师最多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参加不得超过二个项目,且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二、评审程序
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材料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后根据分配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省教育厅对所有推荐项目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三、立项名额
我校本年度浙江省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备案名额为7项,浙江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备案名额为18项。未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的项目,根据申报质量择优立为宁波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校教研重点项目)和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校教研一般项目)。
四、结题要求及经费资助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公开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2.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助经费为3万元,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
五、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或《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2),由所在单位汇总并填写《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和《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4),于5月26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和《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交教务处,并发送电子稿至[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
联系人:王海燕,电话:87600440,551345,黄陈月莉楼204室。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4.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6.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