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 “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188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本学期将组织校教学研究项目的验收,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本单位有关教师做好准备工作,如期上交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范围和条件
1.2010年起至今所有到期和要求提前验收的校教学研究项目。
2.2010年校教学研究项目如未参加本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给予终止课题研究,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务处同类项目。
二、验收评审材料
1.填写《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表》(一式2份)(附件2)。
2. 按申报书提供相关研究成果。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教务处审核后退回)及材料清单(附件4)各1份。
4. 每个项目所有材料装入一个牛皮纸袋,并将材料清单(附件4)粘贴于袋子表面。
三、验收评审程序
1.学院或部门组织人员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完成成果,对照建设目标和相应的评定指标,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填写学院或部门评审意见,对达到建设标准的项目予以推荐。
2.教务处对参加验收的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推荐给专家。
3.学校组织校内有关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4.校教学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议
5. 公示无异议后,将验收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并发文。
四、验收标准
完成《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的全部研究内容,且自2013年起要求重点类项目须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一般类项目须公开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
五、材料上交时间及联系人
5月29日(周五)11:00前,需要验收的老师将所有验收材料交教务办305室。并发送电子稿至zhangaijuan@dianjing88app.net。
教务处联系人: 王海燕 电话:87600440
附件: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188号).doc
2.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表.doc
3.宁波大学教研项目验收汇总表.xls
4.验收材料清单样式.doc
教务处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