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5号)规定,现启动下学期(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申报工作。针对近期双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学院加强双语教学课程的管理。下学期课程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具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并达到以下要求:
(1)已经有双语教学课程授课经验的教师,原授课双语课程的学评教成绩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2)第一次申报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试讲活动,试讲效果良好。
2.有较为深厚的英语语言功底,有英语培训和留学经历。
3.具有讲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一位教师每学期一般主讲1门双语教学课程。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下学期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应向所在学院提交《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附件1)。
2.由学院组织专家对教师外语水平、双语教学课程开设尤其是相关的教学档案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等进行审核。针对试讲的教师还需要填写《宁波大学教师申请双语教学授课试讲评审表》(附件2)。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XX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公布审核通过的课程。
三、申报的老师需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报送双语教学课程相关材料。需要选用外国原版教材的,请填写《宁波大学选用外国原版教材申请表》(附件4)。以上表格需打印稿(需加盖学院公章) 各1份,并发送电子稿[email protected]。
教务处联系人:胡建梅 , 电话:87600417, 办公地点:黄陈月莉楼204室。
附件1: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2:宁波大学教师申请双语教学授课试讲评审表.doc
附件3:XX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宁波大学选用外国原版教材申请表.doc
附件5: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