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今年的教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汇总、整理本单位的教研工作量并按时上交。今年的教研工作量计算按照“宁波大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大政【2007】136号文件)(附件1)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教研工作量统计时间:2013年11月15日---2014年11月20日。
2.
出版教材工作量统计需要教材作者填报,随附教材1本,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后存档,否则工作量不予承认(已经存档的教材,可注明)。
3.重点建设专业、新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获奖、教学研究项目、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或根据课题组成员的实绩分解到个人,且须由负责人签名。这些项目今年的工作总量由教务处统计并向学院公布。
4.去年教研工作量统计期间未及时上报的,今年补报时须书面说明理由,请在相关统计表的备注栏中标明。
5.各单位核对、分解、汇总完毕后,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4年11月25日
前将附件3 “2014年教研工作量统计表(表1-表9)”交黄陈月莉204室王海燕,同时发E—mail至
[email protected]。其中
“表8、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量统计表”的电子稿和打印稿须先经黄陈月莉楼209室朱剑琼老师审核签字、“表7 教材出版工作量统计表” 的电子稿和打印稿须先经黄陈月莉楼204室胡建梅老师审核签字。
6.逾期未报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教务处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