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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竞博彩-电竞博彩app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30 阅览数:

    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反映了一流的教学水平和明显的教学特色,精品课程的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推进我院教学改革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更好的与校级精品课程,甚至是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衔接,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精品课程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院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

    (一)通过学校验收的优秀课程。根据教育部要求,申报的课程原则上为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并在我校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负责本课程建设2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课程组所有成员必须是从事该课程教学的任课教师,且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三)课程组成员的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工作分工明确,并应配备一定比例的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四)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或教学表彰,或发表有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

    (五)有一定的网络课程和现代化教学基础,建有或短期内能建成网络教学环境并实现教学信息管理。课程支撑网站能够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六)课程教学采用优秀教材(国家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自编教材),自编并使用了与本课程相关的教材(包括教学辅导书、参考书、习题集、设计或实验指导书、多媒体课件等教学用书)。

    (七)具备良好的实习、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条件,有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

    (八)课程教学特色明显。

    二、院精品课程的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与评审程序

    院精品课程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评选6门左右。申报与评审程序是:

    1.负责人填写《宁波大学精品课程申报书》,各专业初审并推荐、报送学院;

    2.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

    3.学院的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二)评审形式

    1.资格审查;

    2.专家组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并提问;

    3.专家组对网上教学资源进行评审;

    4.专家组听课评价教学效果;

    5.申报材料(申报书、说明材料、上网资源等)公示。

    (三)专家评定要求

    专家组按照《宁波大学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其标准》进行打分,总分前10名且“课程特色”项得分不低于20分的课程,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四)校级、省、国家精品课程的推荐

从院级精品课程中选择部分特别优秀、且现有国家和省精品课程中同类课程较少的课程,推荐参加校级、省、国家精品课程的评选。

        三、运行管理

    (一)院级精品课程一旦确定,学院与课程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精品课程建设的责任、组织与协调,学院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精品课程的维护与持续建设。

    (二)精品课程公布后,课程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精品课程建设计划任务书,明确每年度的建设计划和标志性成果,计划任务书将作为精品课程年度检查的依据之一。

    (三)精品课程的教学资源要求全部上网开放,网上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所需的教学资源由精品课程负责人提供。

    (四)院精品课程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有关专家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的内容按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和计划任务书进行,主要包括:精品课程的网站开通、维护、运行、使用情况;课程内容的更新情况(要求每门精品课程上网内容的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低于10%);课程建设规划的完成情况等等。学院同时对精品课程的学生点击率进行监测和统计,并公布结果。

    四、知识产权管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宁波大学精品课程评审的学院、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宁波大学精品课程按照规定需要上网并免费开放,授课教师需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按教育部规定,精品课程称号保持5年。

    五、相关政策与措施

    (一)成立各类支持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学院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任组长的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办及各专业负责人组成,负责课程建设与培育工作的协调、选拔、考核等。

    2.成立专家小组。学院成立以院督导委员会主任任组长、院督导及有关精品课程负责人参与的课程建设与培育专家组,负责课程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和推荐。

    3.成立技术支持小组。学院成立以中心实验室为主、相关课程教师参与的精品课程建设与培育的技术支持小组,重点负责课程的网络建设、课件制作、多媒体教学、课程包装等技术方面的工作。

    4.学院成立组织与协调小组。各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精品课程建设与培育的组织与协调小组,负责本学院内部课程的选拔、推荐、申报以及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经费支持

    1.学院对院级精品课程提供经费支持,用于课程建设过程中的劳务费和成本费支出,总计6000元。各项费用支出比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建设成果出色,成功入选校级、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分别奖励1000元、3000元和8000元。入选校级、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或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按照学院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奖励办法执行。

    六、其他

精品课程称号保持期间,课程负责人一般不予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报教务办批准、备案。

  

    附件1.宁波大学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标准

          2.宁波大学精品课程申报书

          3.宁波大学精品课程计划任务书

          4.宁波大学精品课程年度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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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 一四年九月三十日